2026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一纸约谈通报,将山姆会员店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针对一段时期以来监管发现和媒体曝光的山姆线下门店及线上网店多发的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责任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开展食品经营活动,严防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
从家乐福的过期肉,到山姆的活老鼠、发霉面包和超标农残,外资商超在中国市场屡屡触碰食品安全的底线,早已不是新鲜事。曾经承载着消费者“严选”“品质”“安全”信任的外资品牌,为何集体失守?这场信任危机的背后,是整个零售业态的深层结构性问题。
梳理近五年外资商超在中国市场发生的典型食安事件,可以发现一条触目惊心的轨迹。
2018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家乐福售卖过期鲜肉产品,以白条鸡冒充柴鸡、对鲜肉篡改日期再销售,long8平台使用教程劣迹斑斑。此后数年间,家乐福在华门店接连因销售过期食品被查处:北京双井店销售过期食品被罚款5.1万元;麦德龙则因销售重金属超标梭子蟹、鲜鸡蛋不合格等问题多次被罚,累计罚没金额超百万元。沃尔玛更是在短短5年间被重庆工商部门查处20次,曾因以冷鲜猪肉冒充“绿色猪肉”被罚款300余万元、停业整顿15天。
而进入2026年,山姆无疑成了这波食安风暴的中心。2025年12月,深圳消费者通过山姆App“极速达”购买麻薯,打开密封包装盒时竟发现一只活老鼠趴在里面。山姆事后解释称老鼠是配送途中的取货点周边虫害偶然侵入所致——但这个解释本身,恰恰暴露了品控链条末端的失控。紧接着,2026年3月,山姆网红冻干草莓被检出重金属镉超标14.5倍,同时检出敌敌畏、克百威等20余种农药残留,其中包含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农药。同一个月,深圳门店售卖的所谓“冷鲜黑猪肉”被消费者发现屠宰日期实际上已是五个月前,山姆仅以“系统信息同步失误”一笔带过。
4月,深圳消费者购买了一箱圃美多韩式泡菜鱼饼乌冬面,孩子吃第二口时竟吃出了活蛆虫,当场呕吐。事发后山姆初始提出的赔偿方案仅有400元礼品卡,远低于《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的法定标准,进一步激化了消费纠纷。6月,武汉消费者投诉,购买的6个泰国椰皇中有4个果肉发紫、椰水浑浊,儿童饮用后出现腹泻。与此同时,来自深圳、温州、合肥、中山等全国多地门店的集中投诉显示,南瓜小面包、亚麻籽吐司、黑松露贝果等多款在售食品,在外包装完好、没过保质期的情况下出现了大面积发霉和异味变质。
黑猫投诉平台数据显示,涉及山姆的投诉累计已超过1.5万条,其中大量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一个以“闭眼入”为品牌愿景、以高价会员费筛选消费群体、标榜“严选”和“品质”的会员制超市,如今却成了食品安全乱象的重灾区。
为什么同一家外资品牌,在其本土市场的食安记录相对良好,进入中国后却屡屡失守?除了管理和执行力的问题,一个客观存在的因素是各国食品安全标准本身存在显著差异,而这种差异往往被一些外资企业当作降低品控支出的“灰色地带”。
以农药残留为例,中国国家标准GB 2763-2026对部分农药的限量规定相对宽松。以抑霉唑为例,中国在苹果、梨子中的残留限量均为5mg/kg,而欧盟标准则更为严格。欧盟对吡虫啉的限量为0.05mg/kg,中国限量为0.5mg/kg。对于未登记或撤销登记的农药,欧盟按照0.01mg/kg的“一律限量”执行,而中国在这方面的覆盖率明显偏低。此外,欧盟茶叶农残检测项目多达562项,大部分设定为定量限,而我国的检测覆盖面和严格程度均有差距。在食品添加剂方面,中国的指标与CAC标准基本一致,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种类相对较少。
这些差异意味着,某一款在中国市场“合法”的食品,放在欧盟标准下可能根本通不过检验。山姆Botherless冻干草莓检出20余种超范围农药残留——虽然其中一部分可能符合中国标准,但这一事件本身就揭示了品控体系的重大漏洞:作为一个以国际化供应链为基础的会员制超市,山姆在采购环节未能建立足够严格的多重筛选机制,让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商品进入了中国市场。
外资商超普遍依赖复杂的全球供应链,从全球各地采购、加工、运输至中国市场,这条跨境链条越长、节点越多,风险防控的难度越大。而在这一链条上,存在若干不容忽视的监管漏洞。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发布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精准指出了跨境进口食品监管的三大突出问题。其一,检测要求不明确。《食品安全法》未界定进口食品检验是否适用WTO“合格评定程序”,海关监管缺乏清晰依据,陷入被动。其二,检验项目无标准。海关完成外观筛查与抽样后,法规未明确“是否需按食品安全标准全项目检测”,检验弹性大,易遗漏风险。其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相对薄弱,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目前参照“个人自用物品”管理,允许购买部分不符合我国标准的产品,含禁添物质的食品可能通过这一通道流入国内市场。
2025年,海关总署共发布4888批次未准入境食品信息,较2024年的4199批次增加了600多批次,企业注册问题、肉及肉制品检出禁用兽药、标签标识不合格为主要问题。同年1月至10月,海关退运或销毁不合格农食产品7138批次。这些数字说明,大量不合格食品在国门一线已被拦截,但跨境电商等新兴渠道的漏洞仍未被完全堵住。进口食品链条长、涉及环节多,呈现出“跨环节、跨区域、跨部门”的特点,监管协同机制亟待完善。
从法律层面看,外资商超在中国的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遵循与内资企业同等的规则。根据《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中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在食品流通领域,《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明确规定,除粮食收购属于限制类、烟草制品批发需中方控股外,食品制造、食品销售(除粮食外)均未列入负面清单,意味着外资可独资进入,享受与内资企业同等待遇。
然而,“法律平等”与“执法均衡”之间仍存在现实差距。一是外资品牌在在华经营过程中容易形成“标准化平移”惯性——简单将在海外市场的供应链标准和管理模式平移到中国,而未能充分适配中国更具体的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和地方监管细则。二是地方监管的执行力参差不齐,不同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和处罚标准存在差异,一些外资商超在部分地区的门店因此获得了“生存缝隙”。三是外资企业内部自检系统的有效性存在较大的执行分化——总部制定的严苛标准和全球统一管理流程,在门店端具体落地的过程中层层衰减。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最具威慑力的惩罚性赔偿条款。该条款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同时,该条款还规定了“首负责任制”: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追偿,反之亦然。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明知”的七种情形,包括销售过期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等,并将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分配。
然而,148条在实际执行中却频频“打折扣”,尤其是在外资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以山姆乌冬面活蛆事件为例,事发后门店初始提出的赔偿方案仅为400元礼品卡,不仅远低于法定的1000元最低赔付标准,更暴露出对法律底线的漠视。在枣泥核桃蛋糕异物事件中,消费者吃出疑似假牙状异物后,山姆的做法是向消费者支付1000元补偿款,但同时附加了“不得拍摄收据”的封口式和解条件。更早的糕点异物伤人事件——福州仓山山姆会员店黑森林蛋糕被吃出硬质白色异物险些磕伤儿童牙齿——门店仅以生鲜卡小额赔付,处置态度引发消费者强烈不满。
为何148条的震慑力在外资企业中大打折扣?首先,部分外资企业采取“小额赔偿+封口和解”的策略,将零散的、个别消费者的赔偿诉求控制在“机会成本”以下,使集体维权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其次,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存在现实困境:消费者维权成本高、举证难度大,尤其是证明经营者“明知”存在安全隐患的门槛不低。正如有研究指出,在实践中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支持率不足10%。第三,部分外资企业自建的客诉处理体系,往往以“最小化赔偿支出”为导向,而非“最大化保障消费者权益”,将法律底线作为“讨价还价”的基准线而非不可逾越的红线。
部分外资商超对赔偿标准的漠视,实质上是对法律权威的挑战。《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核心功能之一就是通过经济惩罚倒逼企业履行品控责任。然而,当赔偿环节成为企业“成本控制”的一部分,而非法律义务的刚性兑现,惩罚性条款的威慑力便被严重削弱。
在被市场监管总局约谈后,山姆的回应姿态是积极而有力的:山姆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由管理层牵头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启动全渠道、全链路专项自查整改,将全面优化食安管控和商品品控,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整改进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山姆中国方面进一步回应称:“针对约谈中监管部门所指出的问题与整改要求,我们完全认可、深刻反思并诚恳接受”。
这一整改方案在逻辑上是完整的:从供应商准入到商品采购、仓储物流、门店陈列再到前置仓配送和末端交付,覆盖了所谓“全链路”;从线下门店到线上“极速达”等新零售渠道,覆盖了所谓“全渠道”。问题的关键在于,承诺的转化效率有多高——如何确保理论上的覆盖转化为现实中的落地?
外资商超在中国屡屡触碰食品安全红线,问题根源在于一个深层矛盾:高标准的品质承诺与实际经营中的成本控制、快速扩张策略之间的张力。嘉世咨询高级合伙人李应涛公开指出,山姆的这场风波发生在它加速扩张之后,商业模式与本土化进程遭遇了系统性的痛苦磨合。2025年山姆一年开出10家新店,2026年计划再开13家,直冲80家门店目标;在这条“跑马圈地”的路径上,供应链管理、人员培训、仓储分拣等基础保障却没有同步跟上。
然而,“全链路整改”不能只是山姆一家企业的内部自查自纠。市场监管总局约谈中,已将责任对象锁定为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即山姆中国总部,并要求其压实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责任,这意味着总部层面的系统性整改——而不是总部授权下的“地方各自为政”——将成为整改成效的关键。
6月15日的这场约谈,是监管部门给所有在华外资商超敲响的一次警钟。在中国市场享有准入权益的同时,外资品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基本事实:食品安全没有“双轨制”,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不存在“外资特例”。当那张昂贵的会员年费,换来的不再是“严选”和“品质”的承诺,而是活鼠、蛆虫、超标农残和发霉面包的一次次惊吓,消费者的信任便不再是被盗走的,而是被人亲手推开的。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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